各市教育考試中心,各主考院校、委考助學單位:
根據我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現狀,經研究決定,將部分自考專業面向社會開考,并合并(轉考)、停考部分專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法律、金融、房地產經營與管理、學前教育、秘書等專科專業從2008年4月開始面向社會開考。上述五個專業的新、舊考生從2008年春季考試開始直接到各市教育考試中心報名考試。
2、經濟法專科與法律專科合并(轉考),停止招生,不再開考。所剩經濟法專科考生志愿取得經濟法專科畢業證的在法律專科課程中繼續考試,達到經濟法專科課程門數方可畢業;志愿取得法律專科畢業證的,可按法律專科課程門數續考并達到法律專科畢業課程門數方可畢業。
3、鑒于西北政法大學不再擔任我區自學考試法律專科主考院校的實際,該專業的主考院校改為寧夏大學。
4、保險(專科)等20個專業停止在社會招生,不再開考。具體見《自學考試停考專業目錄》。停考專業的委考助學單位要根據寧夏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處理好尚未畢業考生的遺留問題。
自學考試停考專業目錄
信息來源:寧夏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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