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寧夏軍區了解到,為鼓勵適齡青年踴躍參軍入伍,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寧夏軍區聯合出臺《關于貫徹落實新〈兵役法〉,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從宣傳教育、政策措施等7方面制定了22項具體措施,其中包括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退役后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創業提供小額貸款等6項優惠政策。
《意見》規定,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年標準不低于義務兵入伍時當地上年度平均生活水平的50%。按去年統計數據,今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最高可達5950元,最低為3500元,平均約4600元,較過去普遍有所提高。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發給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每人4萬元。對《兵役法》明確的四類重點安置人員(服現役滿12年、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屬于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退役士兵),當年接收、當年計劃、當年安置;自愿選擇自主就業的,參照4萬元標準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
退役士兵服役經歷等同基層工作經歷,報考自治區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聘用;在錄用補充基層專武干部時,必須從優秀退役士官和大學生士兵中產生。對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3年內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每人可向當地支持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最高10萬元的擔保貸款。
《意見》規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退役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20分;對退役士兵免費進行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為其提供就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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