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2011年全區公開招考公務員(含加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確定為:區直機關招考職位170分,垂直管理單位機關(含為下屬單位招考)和市、縣級機關招考職位150分,鄉鎮機關和部分專業性強、生源少的公安系統職位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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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按照面試開考比例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合格線者不得參加面試。個別因缺考等原因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需經自治區公務員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適當降低面試的開考比例。
此次全區公務員招考統一筆試26名考生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處罰。未按規定關閉通訊設備1人,本次考試成績無效;持假證件參加考試1人,取消考試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未在規定的考試時間開始答題者1人,所考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故意互換考號2人,取消考試資格且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考試抄襲夾帶者3人,取消考試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冒名頂替考試1人,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持無效證件參加考試16人,成績予以取消;將試卷帶出考場1人,所考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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