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
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直有關部門、中央駐寧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2號)精神,現將我區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二、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即考5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2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須當年通過為合格。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全部科目(考五科)的考試:
1.中專畢業后,從事稅收業務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2年。
2.非經濟類、非法學類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非經濟類、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非經濟類、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3.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或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6.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
8.按照國家稅務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稅務師執業證書,雖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工作,但不符合免試條件的。
(二)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務相關法律》2個科目(考兩科)的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指從事經濟(含稅務)、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工作。
四、考試報名辦法
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考試我區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9日至2011年1月21日
在上述報名時間內,考生可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xpta.gov.cn)“網上報名”欄目,進入我區注冊稅務師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系統不間斷接受考生預報名。聯系電話:(0951)5099163、5099130。
網上報名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試。考生根據需要選擇考試類別、級別、科目。
2.填報信息。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填報錯誤或
提供虛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在打印報名表前,填報的信息可以修改,報名表打印后報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傳相片。考生須上傳近3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數碼照(格式為jpg,保存空間不大于20K)。考生上傳照片時,可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編輯軟件處理后再上傳,以保證格式的正確。照片必須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質量不合格的,考生須重新上傳。
4.打印報名表。考生可按照網上提示打印相關的《資格考試報名表》,由單位審核后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本人簽名。
(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2011年1月10日至1月28日(周六、周天不進行確認)
網上報名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和證件到自治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街424號(西門橋東50米路南),自治區國稅局后樓4層4007辦公室。聯系人:譚麗、王成武,電話:(0951)5017537,5052071。
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以下材料:
1.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須提交畢業證書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經審核后退回);
3.身份證復印件1張(A4紙);
4.近3個月內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1年1月10日至1月30日
經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和自治區財政廳有關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51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前一周內,考生可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從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注意事項
(一)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條件應符合上述報考條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二)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三)《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時務必注意:
1.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
(四)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稅收相關法律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五)考前培訓及考試教材征訂事宜由自治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考生可以在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訂購考試教材及輔助資料。
附件: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在網上完成)
任何地方(國內外)打開聯接互聯網的計算機→尋找到http://www.nxpta.gov.cn(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點擊進入“網上報名”→跟隨“指引”閱讀并確認“網上報名協議”→填寫“《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發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上傳本人近期照片→打印“報名表”(一式一份)→貼上相片(身份證復印件上)→交單位審核確認并蓋章。
(以上事項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試機構的指導下完成)
2.審核報名資格(在報名確認點完成)
(以下事項由考生或考生單位與考試機構共同完成)
各單位或考生持《報名表》(須經本人確認所填內容與網上數據一致并簽名)和其它規定要求的報名材料→到指定的報名點審核報名資格。
3.網上繳費(在網上完成)
審核通過的考生即可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網上繳納考務費→完成報名。(只審核報名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4.準考證打印(在網上完成)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試前一周內自行從網上在線打印準考證,并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赴考,否則,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報考人員必須提交如下資料
1.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須提交畢業證書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
3.身份證復印件1張(A4紙大小);
4.近3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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