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3日從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獲悉,在對2010年下半年公務員招考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后,52名考生被取消面試資格。其中3人因提供假學歷證書,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相關人士介紹,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報考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禁考的3名考生報考的職位分別是“青銅峽市法院法官”職位、“海原縣公安局文秘”職位、“海原縣曹洼鄉行政秘書”職位。
其余被取消面試資格的考生中,有5人錯報加分條件,經復審,這些考生或者沒有“三支一扶”經歷,或者不是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烈士子女;21名考生因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等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要求等。另有6名考生是在校生被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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