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銀川市西夏區教育局原局長黃樺、考試中心原主任周巋然、工作人員賈師哲和付景輝在銀川市金鳳區法院受審。
檢察機關認為,黃樺、周巋然、賈師哲、付景輝違反規定,在對高考考生資格進行審查時,未認真履行職責,致使124名高考移民參加了當年高考,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應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日庭審持續了近6個小時。庭審結束后,由于案情復雜,法庭宣布由審委會研究決定后,擇日宣判。據悉,這是寧夏首例高考移民案。4名被告目前仍在取保候審期。
案件回放
一封舉報信致東窗事發
2009年8月,53名高考學生聯名將一封舉報信送到自治區政府。當時,自治區紀檢委、監察廳、教育廳和公安廳組成聯合調查組對舉報內容進行調查,結果是寧夏教育考試院取消了當年參加高考的寧夏岳麓中學和開元中學124名高考移民考生的高考錄取資格,負責考生資格審查的黃樺等4人由此被推上了被告席。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3月,寧夏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下發通知,要求各市縣(區)招生委員會成立組織,完善聯動工作機制,簽訂三級責任書,對于2009年參加高考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執行寧教考試(2006)78號文件各項規定。當時,身為西夏區教育局考試中心主任的周巋然,并未將該文件上傳下達。為應付此項工作,周巋然以考試中心的名義,成立西夏區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并起草了文件,之后向時任西夏區教育局局長的黃樺進行匯報。而黃樺明知此文件不符合程序,在沒有向西夏區主管教育的領導進行匯報的情況下,擅自同意下發該文件,致使該區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未按照寧教考試(2006)78號文件規定辦理,造成大量高考移民參加了寧夏地區的招生考試。
檢察機關還查明,2009年3月,周巋然、賈師哲、付景輝在負責寧夏岳麓中學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時,未邀請各成員單位參加,而是代行公安機關審查戶籍職責。其中周巋然負責審查該校高三⑴班22名考生,賈師哲負責高三⑵、⑷班共45名考生(14人為高考移民),付景輝負責高三⑶班53名考生(36人為高考移民)。在審查過程中,他們違反規定,沒有深入到派出所、學校、考生落戶的村、鎮、居委會進行逐人審查,而是采取簡單地查看證件方式進行審查,而且審查后也未對考生的審查資料備份存檔,致使53名高考移民順利參加了2009年的高考。
當年3月,周巋然、賈師哲負責對寧夏開元中學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也未邀請各成員單位參加,只是在西夏區教育局考試中心對74名考生采取簡單地查看證件的方式進行審查,致使71名高考移民參加了當年的高考。
2009年8月13日,聯合調查組調查后,寧夏教育考試院取消了岳麓中學、開元中學124名考生的高考錄取資格,致使家長集體上訪,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現場
教育局考試中心是否屬于國家機關?
玩忽職守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是是否構成犯罪的一個主要方面。
檢方認為,考試中心屬于教育局的內設機構,應當屬于國家行政機關,周巋然等3人從事的高考資格審查屬于行使行政機關的權力,因此4人的行為符合玩忽職守罪的主體要件。
而黃樺及其辯護人辯解,當時文件起草后,向主管教育的領導匯報過,自己也沒有在文件上作出批示,自己沒有作出不正確履行職務的行為。周巋然等3人及其辯護人辯解,考試中心屬于事業單位,周巋然依然是教師身份,付景輝是工人身份,因此不符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主體身份。
被告稱10年來一直這樣審查
檢方指控黃樺等4人違反寧教考試(2006)78號文件,沒有按照該文件規定執行,而是越俎代庖,代行公安機關對戶籍進行審查,這是造成問題出現的原因。
“我負責高考資格審查已經10年了,10年來我們一直沿用這種書面審查的方式,沒有實行過聯動工作機制,而且還連續3年受到教育廳的表彰。”賈師哲在法庭上辯解。
西夏區之所以出現上百名高考移民考生的問題,原因在于西夏區教育局沒有執行寧教考試(2006)78號文件。該文件規定,各市縣(區)要成立招生委員會組織,由各級糾風辦、政府、公安部門等聯合組成,在考生資格審查時各負其責,實行聯動機制。而在2009年全區普通高校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會議召開時,“我向政府主管教育的區長匯報過,但主管區長說有其他會議,沒有參加這個會議。”黃樺說。
周巋然于2009年3月剛借調到西夏區教育局,任考試中心主任,“參加完全區會議后,我套用2008年的文件,起草了一份文件,由教育局辦公室送達到各成員單位。但事實上,考生資格審查從2008年12月開始,發文時資格審查已經結束,其他成員單位都沒有參加。”
賈師哲是考試中心從事資格審查時間最長的,“2001年開始,我就在考試中心從事考生資格審查工作,(2006)78號文件我沒有學習過,這10年間只有2007年對考生資格審查時,公安部門來了一個人,我們一直只負責對考生的戶籍和考生信息進行書面審查,不知道還有聯動機制”。
付景輝是以工人編制在考試中心工作的,“我只是考試中心的一名雜務工,主任讓我干啥就干啥,在資格審查時只是對照完沒有錯,就簽上自己的名字。其實2008年在岳麓中學和開元中學對學生資格審查時,我發現了一些考生的戶籍章不清楚,還有的只有簽名沒有蓋章,向領導匯報后,也沒引起重視,也就過去了”。
誰應承擔責任?
檢方提出,2009年全區出現了169名高考移民考生,其中西夏區就有124人。檢方認為,當時西夏區教育局考試中心的3人都參加了全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會議,卻不執行會議精神,按照自己原有的方式開展,所以4人都罪責難逃。
黃樺在法庭上回憶說,他是2006年4月被任命為西夏區教育局局長的,“其實資格審查前,考生和家長都是明知的,而且考生的學籍和會考成績檔案是由上級教育部門登記的,如果認定我們有罪的話,那么上級教育部門人員是否也存在舞弊行為?”
“沒有建立聯動機制不是考試中心的責任,因為我們沒有權力要求政府和公安部門派人來配合我們的工作,而且3年來也始終沒有開展聯動機制,所以要追責,我們不應該有罪。”周巋然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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