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進一步規范合同教師管理
12月10日,晉江市通過《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合同教師管理的意見》,在聘用原則、合同教師待遇、勞動合同簽訂等方面對合同教師的管理進行了規范。
意見進一步規范合同教師聘用辦法,通過資格準入的方式,取消“過渡合同教師”,符合條件的過渡合同教師聘為合同教師;提高合同教師隊伍穩定性,聘期一般為3年;為合同教師辦理“五險一金”;合同教師參照在編公辦教師管理,在請假、評優評先、培訓、參加各種教育教學競賽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
對長期表現優秀、教學成績突出的合同教師在政策允許的基礎上給予適當照顧,在晉江連續任教五年及以上的在冊合同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經上級批準可以參加與所持教師資格證相對應學科的晉江市公辦教師招聘考試。今后在制定公辦教師招聘方案時,建議爭取上級支持,對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合同教師,單列公辦教師招聘名額。
此外,加強考核管理,實施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滿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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