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每學期考核一次
今后,家長可以根據學校公布的食品安全評分評級結果選擇校外托管機構。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福建省教育廳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通過全面推進部門協作,進一步加強“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根據《通知》安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中小學校協助開展“小飯桌”調查摸底和“小飯桌”食品安全評分等級的信息公開工作。
每學期開學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督促轄區內各中小學校及時填制《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情況調查表》并報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每學期結束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把本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小飯桌”食品安全評分評級結果通報各中小學校,督促中小學校每學期開學時在各學校顯著位置公示上學期“小飯桌”食品安全評定結果,并在每學期開學報到(報名)時將相關校外托管機構名單(包括開辦人、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小飯桌”評分評級結果等)提供給家長,供學生及家長選擇,通過市場機制倒逼“小飯桌”經營者主動加強管理,提高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日常監督,建立健全“小飯桌”監管信息檔案,并于每學期開展1次以上的“小飯桌”專項檢查;每學期開展“小飯桌”食品安全動態等級評定并通報給本級食安辦和教育行政部門;積極引導“小飯桌”經營者與有資質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等簽訂供餐協議,便于對餐飲食品的集中管理。與此同時,通過開展針對“小飯桌”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專門培訓,督促并增強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意識
據悉,“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試點工作目前已正式在福州市鼓樓區啟動,通過試點建立、積極推進“小飯桌”經營單位“簽認”機制(監管部門與經營者簽訂“責任狀”等)等創新性機制與舉措,為全面推進部門協作、社會共治的“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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