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今秋起不得向寄宿學生收取午托管理費
日前,泉州市物價局、市教育局聯合下發通知,規范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校內午托管理費和伙食費等收費有關問題,具體從今年秋季開始執行。
通知稱,午托管理費是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受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委托,在校內向本校學生提供午餐、午休并實施有效管理服務所收取的管理費用。校內午托以“公益性”和“自愿有償”為原則,嚴禁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參加午托。嚴禁沒有開展午托管理而向在校寄午膳的學生收取午托管理費。
午托學生的午餐由學校食堂統一配餐或由具有資質的餐飲公司配送餐。學校可代收午托伙食費,并要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用于午托學生伙食開支,不得計入學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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