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教育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農村的中心校不得克扣所轄的學校和教學點的公用經費。
廈門市教育局在轉發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村小學和教學點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時說,鄉鎮中心學校不得以統籌的名義,截留、擠占、挪用、克扣完小和教學點公用經費。
此外,鄉鎮中心學校因指導本行政區域教育教學業務工作所需工作經費以及安保人員、寄宿制學校生活老師和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工資等支出,應全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不得擠占公用經費基準部分。市教育局說,2014年預算沒有安排以上專項經費的,要及時補足。
對截留、擠占、挪用、克扣完小和教學點公用經費的違紀違規問題,市教育局表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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