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從事成果推廣、科技開發、技術服務且推廣業績突出的教師中選聘推廣型教授(研究員)。最近,福建農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試行實施辦法中的這條新規,引起教師的廣泛關注。
“推廣型教授評聘明年3月將啟動。這意味著學校里很多深受百姓歡迎的‘豬倌’‘羊倌’,更容易評上教授了。”農林大學人事處負責人說。
去年我省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教師、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等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權下放給高校,高校可自主設定聘任條件,自主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有了自主權,農林大學開始“量體裁衣”,制定符合校情的評審標準。
“作為一所接地氣的農林院校,我們特別強調腳踏實地、服務社會、服務‘三農’。”上述負責人表示。
教代會上表決通過的農大版評審標準,比省定標準提高,同時注重分學科分層次制定,不再用一個標準衡量所有學科、所有教師。考慮到部分教師、科技人員長期在基層一線駐點,或從事成果推廣、技術推廣和培訓,如果按博士點學科的論文標準要求,不合理,推廣型教授由此應運而生。
與一般教授相比,推廣型教授對論文的要求基本維持省定標準。參與制定評審標準的“菌草之父”林占熺教授說:“這不是降低標準,而是更強調解決產業發展問題的能力,鼓勵更多人將論文寫在土地上。”
推廣型教授的評審,重在技術推廣效果和社會認同度。申報人必須是已頒布實施的行業或地方標準的主持制訂者,或獲得省級及以上科技工作者優秀建議獎,或主持大型工程設計項目等。調查(咨詢)報告整體被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采用,也可作為符合任職要求的可選項。
“此舉對學校發展負責,對老師負責。”省公務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高校擁有自主評聘權后,可根據發展重點,制定多元化評價標準,讓所有人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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