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網友相約放孔明燈,卻遭其強行侵犯。福建漳平的小美(化名)雖然通過法律途徑討回了公道,這段夢魘卻將伴其一生。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2日透露,這起網友強奸案已于近日宣判,被告人小明(化名)以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網絡交友無戒心高中女生遇色狼
2012年8月的一天,涉世未深的高中生小美接到了一個QQ好友請求。
“您好,做個朋友唄…”
“您好,我叫小美。”
發來請求的是21歲的小飯店廚師小明,閑來無事的他以本地添加好友的方式找到了小美。
小美和小明兩人在網絡上聊得很投緣,但對于彼此的身份、家庭等最基本的狀況均一無所知。
在認識的兩三個月里,兩人以朋友的名義約著出去玩過兩次,小美還去過小明老家玩。
經過多次接觸,小美已然將小明當成真正的朋友,而小明卻不甘心兩人的關系僅止于朋友。他多次對小美表達好感,并表示希望小美做自己的女朋友,只是每次都被小美拒絕。
去年10月開始,被多次拒絕的小明就斷絕了與小美的聯系。而學業負擔加重的小美也慢慢淡忘了這段“友誼”,日子似乎歸于平靜。
但誰也沒想到,這只是暴風雨來臨的前奏,更大的危險在等待著小美。
昔日好友變惡魔無知少女遭侵犯
今年5月30日,小明隨意翻看手機,無意中看到了小美的名字,便發短信進行問候。
“是小美嗎?”
“是的。”
“祝你六一節快樂!”
“謝謝!”
小明隨意的一個短信讓小美毫無戒心地與之再續“前緣”。只是小美萬萬沒想到,這次無意的聯系只是其噩夢的開端。
聊了一會,小明便提出次日到其所在小區的頂樓放孔明燈,以慶祝兒童節,并許諾要給小美煮泡椒田雞,展示自己的廚藝。毫無心機的小美一口答應了。
滿心期待的小美哪知道,即將到來的是一個多么可怕的兒童節。
6月1日晚上九點多,兩人在漳平某小區門口見了面。見面后,小美跟著小明朝小區的樓頂走去。快到頂樓時,小明卻把小美帶進了他家。當小美提出疑問時,小明騙小美說自己不知道在哪里買孔明燈,要打電話問朋友,讓小美在家里先坐會。
在小明家,小美感到無事可做,便提出要看電視。于是小明以房間里有電腦可以上網為由將小美帶到主臥,傻傻的小美就這樣走進了惡魔的房間。
就在小美專心上網時,小明忽然鎖上房門,關掉室內燈,不顧小美的反對試圖對其親吻,并以自己有刀威脅小美不準叫,欲哭無淚的小美想掙扎又怕小明真的有刀傷害到自己。最終,膽戰心驚的小美被小明強行侵犯了。
第二天,又羞又惱的小美在家人的陪同下報了警。當天,民警就在漳平某餐館內將小明抓獲。
罪犯是被抓了,但這段記憶卻成了小美揮之不去的惡夢。
法理相結判緩刑網絡交友需謹慎
漳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該案。法庭上,被告人小明因自己的沖動行為留下了悔恨的淚水,當庭對被害人小美表達深深的歉意。
另查明,10月30日雙方已達成賠償協議,由小明一次性賠償小美人民幣3萬元,并且已經實際履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法庭上,小美也請求法官對小明免于刑事處分或緩刑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明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當依法處罰。被告人小明當庭自愿認罪,在案發后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警方亦提示,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人們交友渠道也無限拓寬,運用互聯網交友無可厚非,但在交友過程中務必保持高度警惕,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以免遭受人身傷害,給自己的人生徒增遺憾。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