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聲
我要求賠償1萬元,園長不答應
陽女士:我的孩子在幼兒園胳膊脫臼了,他說是老師弄的,但老師不承認。我去索賠,園長說可以賠5000元。如果不是他們弄的,為什么會答應賠錢?我要求賠償1萬元,園長不答應,還反悔說5000元也不給了。現在他們不搭理我。
調查
孩子的手一碰就疼,哭個不停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陽女士家。陽女士說,21日,她去寨上的鷺苗幼兒園接6歲的兒子祥祥,覺得他很不對勁。“平時我去接他,他都在寫字,那天就沒寫,紙上只有幾個歪歪扭扭的字。”陽女士說,“我問他,他小聲回答‘手疼’,我以為他是不小心撞到哪兒了,也沒在意。”回家路上,陽女士想牽祥祥的右手,他喊痛拒絕。
到家后,陽女士要給祥祥脫衣服,幫他擦藥,但是祥祥的手一碰就疼,哭個不停,陽女士趕緊帶他去醫院。路上,她問兒子是不是摔倒了,是不是和小朋友打架了,他都說沒有。最后,陽女士問:“是不是老師打你了?”他點頭,小聲說“是”。他說他不愿睡午覺,老師就拉他的胳膊。
陽女士生氣地撥通了祥祥班級林老師的電話,說好一起去醫院。一開始,她們去了幼兒園老師推薦的一家診所,但幾個醫生擺弄半天,祥祥的手依舊疼痛難忍。陽女士把祥祥帶到了174醫院,醫生確診是脫臼,一下就弄好了。雖然醫藥費與來回打的費都是幼兒園老師出的,但陽女士并不滿意。
“醫生說讓祥祥以后要小心,不然會造成習慣性脫臼。”陽女士說,“要是以后祥祥又脫臼了,我也沒辦法再來追究老師的責任,所以這次我要求幼兒園賠償1萬元。”
園方
事情發生在幼兒園,我們也有責任
“我那天下午沒碰過孩子。”林老師說。而照顧孩子午休的吳老師表示,那天祥祥總不睡覺,她只輕拍了孩子的肩膀,讓他躺下睡覺,并沒打過他。
老師們說,當天放學時,祥祥還和他們說“再見”。如果是中午脫臼,怎么可能一下午都沒發現?午休后跳舞、吃點心,祥祥都是自己完成的,沒有異樣,更沒有哭。
園方表示,盡管如此,孩子是在幼兒園脫臼的,園方也有一定責任,所以愿意賠償5000元。
街道
上午調解,園方改口,家長氣憤
昨日,陽女士向湖里區教育局反映情況,工作人員稱,這所幼兒園沒有經過審批,應該歸殿前街道管轄。
今天上午,殿前街道工作人員到幼兒園協調此事,幼兒園改口說,孩子脫臼一事不是在幼兒園發生的。不過,他們仍愿意賠償數千元。陽女士對此很氣憤,表示錢可以不要,但要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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