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男子卓某用微信聊來13歲女孩吳某,多次強迫與其發生性關系后,致吳某懷孕。當他查詢得知,與幼女發生性關系將構成強奸罪后,便立即到女孩家里,希望其父母能夠打掉孩子,并承諾以后娶吳某為妻。在猶豫后,吳某的父母終于在10月底選擇報案。11月4日上午9時,出逃的卓某在廈門一網吧被抓獲。
據豐澤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經辦民警介紹,卓某原在上海做業務員,今年5月來泉州,投奔其在泉州打工的父母,且一直未找到工作。今年6月初,他通過微信,認識了泉州初二女學生吳某。吳某是江西人,其父母均在泉州打工。兩人在微信中聊得比較投緣。
7月初,兩人第一次相約見面。卓某見吳某身高1.6米,相貌姣好,長相比較成熟,很喜歡,之后他們又多次見面。第三次約會時,卓某就帶吳某到泉州市區一賓館開房,并強行與吳某發生了性關系。7月底的一天,正是吳某13周歲生日,卓某給吳某送生日禮物時,才得知吳某才13歲,但卓某仍繼續多次與吳某在位于泉州市區的出租房內發生性關系。吳某若不從,卓某就謊稱,他拍了吳某的裸照,可以發到網上去,吳某只得從了。
今年9月份,吳某得知自己懷孕,便將此事告訴卓某。卓某在網上查閱得知,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就構成強奸罪,他心慌害怕,立即跑到泉州郊區吳某的家中,懇求吳某的父母,將孩子打掉,并承諾以后會娶吳某為妻。吳某的父母猶豫了一陣子,終于10月底到豐澤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報案。此時,卓某已逃離泉州。
11月4日上午9時,民警經過多日偵查,在廈門一網吧內,將正在上網的卓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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