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獲悉,從2014年起,該省整合“高職單考單招”、“高職自主招生”、“中職推免”等三類考試,設立“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簡稱高職招考),每年組織一次,招考對象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且分別面向高中生和中職生出考卷,允許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報考。這是福建省積極探索本專科分類考試及高職對口招生考試改革的重要舉措。
按招生對象劃分考試科目和內容
據了解,福建省高職招考每年組織一次,原則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舉行。2014年度考試安排在2014年1月進行,3月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被錄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學。考生均需在規定的時間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辦理網上報考手續和參加考試。
高職招考按招生對象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考試和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畢業生的招生考試兩類。面向高中生的考試不設文理科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等4門,每門課程滿分150分,總分600分,每門課程考試時間120分鐘。
面向中職生考試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基礎課等4門,總分600分。其中,語文、數學滿分150分,英語滿分100分,每門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專業基礎課考生可選考教育類、財經類、旅游類、美術類、音樂類、制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計算機類和交通運輸類等12個類別中的一類,滿分2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選考音樂類、美術類的考生,專業基礎課須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選考音樂類的須參加音樂類專業考試,選考美術類的須參加美術類專業考試。
被錄取考生不得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
福建省規定,參加高職招考,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當年普通高考補報名,并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高職招考與普通高考是兩項獨立的考試,考試成績互不通用。
在本科錄取方面,該省根據各類別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分別劃定各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按各類別專業志愿平行投檔,由院校根據專業招生計劃錄取。線上生源不足時的高校,經批準可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在高職(專科)錄取方面,由該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向院校提供考生高職招考考試成績,由院校根據已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
報名參加面向中職生考試的高職招考,且在高職招考成績公布前獲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畢業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顧;獲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畢業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顧;獲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優秀獎的中職畢業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顧。
各高校至少安排30%的招生計劃用于高職招考
據介紹,福建省高職招考招生計劃納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總規模,各有關高校原則上應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職高專招生規模30%的招生計劃用于高職招考,并根據報考情況進行調整。有關本科院校可安排適量本科招生計劃在高職招考中使用。各高校高職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轉入當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使用。
福建省在有關招生方案中強調,各有關招生院校將高職招考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制定招生章程和具體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在招生錄取過程中要認真按照教育部有關陽光招生的要求,嚴格執行各項規定,根據招生章程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防范徇私舞弊和腐敗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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