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懷揣“動姐夢”的女孩,花了15000元和一年時光,卻沒有等來夢想的工作。時隔一年,女孩集體維權,要求培訓班退錢時才發現,原來“浩博教育集團動車乘務員培訓班”從前期宣傳到合同簽訂,似乎一直都有“傍大款”之嫌——南昌鐵路局明確表示:“從來沒有委托過浩博教育集團進行培訓,也不知道這個浩博教育集團。”
看到動姐培訓招生十六名少女來報名
去年8月,家住莆田的小云(化名)看到一份“浩博教育集團動車乘務員培訓班”的招生簡章,稱這個培訓中心“專為我國動車系統培養、輸送高素質人才。”小云一家覺得機會不錯,很快就交了15000元錢,并與招生方簽訂一份《動車乘務員培訓班學員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
8月27日,小云和其他15名來自福建省內各地的年輕女孩,按通知來到廈門市思明區一處培訓點報道。但當天下午,大家就被轉移到了集美區鳳林中路。“我們這才知道是在集美上課,和約定的不一樣。”小云告訴記者,“不僅地方換了,教學和住宿的硬件設施也很差,還收每月350元住宿費。”
幾天后她們又發現,“當初招生時說的‘課程任務重’根本不存在。一共只有禮儀、鐵路知識、普通話、英語四門課,通常是一天一種上到底,還三天兩頭放假。”小云說,很快到了11月中旬,“負責人說培訓結束,沒有發結業證書,就讓我們回家等通知。”
就業協議成空文少女維權要退款
小云她們收到的第一份職業推薦是酒店服務員。今年2月,她們接到了和鐵路有關的第一份消息——參加福龍線面試,由于這是普通火車線路,奔著“動姐”去的女孩們選擇繼續等待。
第三份通知是“武夷山旅游列車”,等得焦慮的女孩們答應去面試,可隨后培訓方又告訴她們線路已經招滿了,沒法給安排。
“一直到今年5月,在廣州局某動車線路的面試中,培訓班16位女孩子有一個留了下來,還是做餐配的臨時工。”小云說。
“合同上說兩個月沒安排就給退錢的。”小云打開“就業協議”,記者在“退費條款”項里看到:“乙方完成甲方提供的培訓服務后,甲方在六十個工作日內,未能推薦乙方到承諾的就業崗位上崗的情況。由甲方退還乙方除教材費、服裝費和保險費以外所交的相關費用。”
“我們已經不指望浩博幫忙找工作了。”沒實現“動姐夢”的女孩告訴記者,現在就想讓浩博賠償自己的損失。
【各方說法】
浩博總部:我們不知情
可當記者致電總部位于江西的浩博教育集團時,一位負責人劉小姐表示對此事毫不知情。她表示:“廈門的事情你要找廈門分校那邊問。”
記者找到浩博教育集團廈門分校負責人洪某,咨詢動車乘務員培訓事宜。對方表示:“我們沒有辦這個。有一個王總,都是他在做這個,宣傳手冊留的都是他的手機號碼。”而當記者質疑合同使用公章為“浩博教育集團”時,對方并不能給出解釋。
項目負責人:只推薦面試
記者則從培訓項目負責人王總那里聽到另一種說法:“我個人沒有辦學資質,我是用浩博教育集團的名義來辦這個項目的,這事浩博集團是知道的。”
記者在浩博教育集團官方網站上,看到了“動車乘務員培訓班招生簡章”,上面明確寫著:“培訓合格成員將直接奔赴南昌等鐵路局就業。”同時還公開了六個招生點聯系地址,廈門浩博分校赫然在列。
對此,王總解釋說:“我只是開了動車乘務員的培訓班,推薦學生去面試,收的也只是培訓的錢。”
學生家長:存在欺詐
可在學生和家長看來,王總這種解釋根本站不住腳,“不管是從前期的宣傳材料,還是后來簽合同、給承諾,他都不是以推薦來說的。我們愿意掏錢來,也都是聽他說可以安置就業。”他們質疑這個培訓班存在欺詐。如果只是培訓,為什么要簽訂一份所謂的“就業協議”?
【最新進展】
培訓方稱愿退款
如今,距女孩們簽訂協議已經過去一年了,距培訓班承諾推薦安排就業也過去9個月了,按照合同協議,她們早該在9個月前就拿到退款。
可直到本報記者介入,小云才在前晚接到一條信息:“廈門浩博的校長說,如果我們愿意等南昌鐵路局的信息就等,不等她會退錢。”王先生說,除了個別不愿意的,他已經“將學員的名單向南昌鐵路局推薦”。不過他表示,不管是否出現在推薦名單上,只要學員表示不愿意再繼續等,他隨時可以將錢退給學生。除了之前的服裝費,所有的錢款都將如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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