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教育廳了解到,為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河北省教育廳轉發了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落實好退役士兵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相關政策的通知》,對退役士兵就讀中職和高校的相關優惠作出了具體規定。
根據通知要求,退役士兵申請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經學校考核同意,可免試入學,并納入年度招生計劃。凡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包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
退役士兵參加全國成人高考,省級成招辦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國普通高考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退役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間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可免試推薦攻讀研究生。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或者保留學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入學或者復學后參加國防生選拔、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后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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