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化名)原是一所學校的門衛,“門衛爺爺”是學校很多孩子對他的稱呼,但是在去年5月的一天,他以看電腦為名把12歲的婷婷誘騙到門衛室進行猥褻。
近日,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一審以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李慶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放學未歸
女孩被騙進門衛室
55歲的李慶是婷婷所就讀的小學臨時聘用的門衛。
2013年5月份的一天,李慶像往常一樣在學校門衛室值班。18時許,他看見學校操場上,已經放學的婷婷和另外兩個男同學還在玩耍。
見學校其他老師都已經下班,周圍沒有人,李慶突然心生歹意。
他走到操場上,叫住幾個孩子,以到門衛室看電腦為名,騙走了正在玩游戲的婷婷。
猥褻女童
門衛獲刑一年三個月
把婷婷帶到門衛室后,李慶關上門,把婷婷抱在腿上,并將手伸進了婷婷褲子摸其下體進行猥褻,時間長達十幾分鐘。
婷婷被李慶的行為嚇得大哭,李慶怕被人發現,趕緊放下婷婷。
離開門衛室后,婷婷趕緊跑回家,并將李慶的行為告訴了家長,家長隨即報警。
該案由石家莊市新華區檢察院以李慶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提起公訴。新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慶身為學校工作人員,猥褻在校女生,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
近日,法院一審以李慶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提醒
家長告訴孩子自我保護的方法
辦案檢察官介紹,近年來,幼兒在校園內被性傷害的事件時有發生,讓家長憂慮不已。要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除了政府和教育機構需要加強監管,家長也應教育孩子學會自我保護。“比如可以告訴孩子身體上的哪些部位是不能夠讓別人隨便看和隨便摸的。告訴孩子不要單獨和父母不同意的人在一起。”檢察官表示,家長要盡可能及早讓孩子了解并能夠正確、有效地利用自我保護的方法,從而讓孩子遠離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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