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福建學籍系統已安裝,正在采集學籍信息。
學籍系統分成五級,涵蓋2億多中小學生
昨日上午,教育部公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并從9月1日起實施。今后,每個學生在全國將有一個唯一的學籍號,并將跟隨終生,在電子學籍系統環境下,學籍造假很困難。這是第一部全國性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將推動解決隨遷子女就讀、營養餐和校車管理等一系列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
記者了解到,福建部署安裝的“全國學籍系統”已于8月21日起正式運行,各地和學校已完成中小學在校生學籍信息采集工作。
各校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審核
省教育廳日前發文要求,各地和中小學要在9月5日前,將此前采集的2012-2013學年具有本校學籍、實際在校就讀的在校生(小學六年級和初中三年級學生除外)的學籍信息導入“全國學籍系統”(登錄網址為http://zxxs.fjedu.gov.cn),并完成重復學籍核查和問題學籍處理。
據悉,今年秋季開學后,“全國學籍系統”將自動升級年級(如本學年的一年級到新學年就成為二年級)。對于秋季入學的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普高一年級新生,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校抓緊采集、導入并審核學籍信息,在9月30日前學校完成新生審核上報。
省教育廳還要求,全省各地各學校認真核對“全國學籍系統”中學校(機構)的代碼、名稱等核心信息,統一采用教育部機構編碼系統中的學校(機構)信息,對新設立、撤銷、合并或變更的學校信息進行申報認定,確保“縣不漏校”和信息準確。
按身份證號生成學籍號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生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一人一號”,從幼兒園入園或小學入學初次采集學籍信息后開始使用,學生進入更高年級或更高教育階段時,其學籍檔案基本信息均采用第一次采集的數據信息,學籍號生成規則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訂。
此前,一些地方對學籍的取得、變動、喪失、恢復、完結等方面的規定和管理不夠嚴謹,出現了一人多籍、人籍分離、有人無籍等問題。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學校和學籍主管部門應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查重。
學籍檔案記錄學生成長
學籍管理要全面記錄學生的成長,除了學籍基礎信息外,綜合素質發展報告、體質健康測試、預防接種信息、在校期間獎勵、享受資助信息等也是學籍檔案主要內容。同時針對轉學、休學等變動均有處理辦法。
據了解,今后,“全國學籍系統”通過電子地圖,可逐級查看全國、各省、地市、縣、學校的學生情況、營養餐情況和校車情況,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掌握每一名學生、每一輛校車以及學生營養用餐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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