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要統籌考慮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以及當地農村地理環境、教育條件保障能力和學生家庭經濟負擔等因素,充分考慮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成長規律”,日前,河北省政府發布《關于規范農村教育學校布局的意見》,要求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撤并必須先聽證。
小學服務半徑不超過2公里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要合理確定縣域內教學點、村小學、中心小學、初中學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學校和非寄宿制學校的比例,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
農村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留宿,就近走讀上學;小學高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確有需要的可以寄宿;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要設置和辦好村小學或教學點,形成有鄉(鎮)中心小學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和村小學、教學點的合理學校布局結構。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各地要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體力特征、道路條件、自然環境等因素合理確定學校服務半徑,盡量縮短學生上下學路途時間。小學服務半徑一般不超過2公里。
中小學撤并前先聽證
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專項規劃要逐級報省政府審批,并上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備案。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專項規劃備案前,暫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工作。
義務教育學校撤并程序上,履行撤并方案制定、論證、公示、報批等程序。撤并方案應該具備招生區域調整、學生分流、周邊學校接收能力、撤并后學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可行性。撤并方案要通過舉行聽證會,在聽取各方意見、經縣(市、區)政府研究后,要在本級政府和教育等部門網站上向社會公示一個月。
改善村小學和教學點條件
采取多種措施改善村小學和教學點辦學條件,安排一定比例的校園建設維修改造基金,切塊用于農村邊遠地區小學和教學點建設,使之具備較為完善的教學和生活設施。對于不滿100名學生的村小學和教學點,以100名學生為基數下撥生均公用經費。職稱晉升與績效工資分配向村小學和教學點專任教師傾斜,在培訓進修、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
解決撤并“后遺癥”
對學校撤并引起的交通、食宿等問題,《意見》要求妥善解決。
上下學交通。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交通,通過增設農村客運班線及站點、增加班車班次、縮短發車間隔、設置學生專線等方式,滿足學生的乘車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學需要的地方,縣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組織提供校車服務。
寄宿生食宿。為寄宿制學校配備學生宿舍、食堂、飲用水設備、廁所、澡堂和冬季取暖等設施。凡是有學生在校就餐的學校,都應開辦食堂或伙房并配備必要的設備,為學生提供熱飯服務和成本價飯菜。
“大班額”問題。進一步加快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等教育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進度。通過新建、擴建、改建學校和合理分流學生等措施,使學校班額符合國家標準。班額超標學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學校并入的學生。
撤并后校園校舍安排。農村義務教育閑置土地和校舍應優先用于改建幼兒園,推進農村學前教育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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