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召開的河北省直單位教育實踐活動交流推進會上提出,根據從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征求到的意見建議,河北除制式警車以外,一律取消O牌車。記者從省交管局獲悉,河北的O牌車約一萬多輛,目前正在制定相應的方案,將盡快按照要求,將這些車全部轉為民用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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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牌車這些年
據了解,從新中國成立到上世紀80年代,國內都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公安車輛,那時的公安機關車輛全部是民用號牌,因為公安工作的特殊要求,公安車輛比一般民用車多了一張緊急通行證。
1987年12月,公安部統一部署,開始起用公安專用號牌,字樣為“GA”開頭的號牌,緊隨其后的兩位數字代表省份,比如北京是GA11,河北是GA13開頭。
1995年1月,公安部決定取消“GA”開頭的號牌。同年5月23日下發的《關于取消公安專用車輛號牌換發民用號牌的通知》提出,“(GA號牌)使用、管理中出現了不少問題,核發范圍不斷擴大,雖經多次大力整頓但收效甚微,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對此反應強烈。”
該份文件要求,為徹底扭轉公安號牌使用混亂的問題,公安部決定廢止GA號牌,除制式警用車輛外,公安機關在編的其他車輛統一換發使用發牌代號為“O”的專段民用號牌。
《通知》同時強調,“O”牌的性質是“普通民用號牌”,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發放范圍僅限于“公安機關行政單位在編的機動車輛”和“列入公安機關編制序列的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構中的業務車輛”。從這一年開始,白底藍字的制式警車和帶有各地簡稱的O號段開始啟用。
河北一萬多輛O牌車將轉民用號段
各地使用多年的O牌車,也存在各種問題,引發群眾的不滿。鑒于此,在河北宣布取消O牌車前,全國各地已陸續開展了此項工作。
比如2009年,內蒙古取消蒙O專用號段、2010年,河南取消了豫O、陜西取消陜O,之后浙江、湖南、上海、北京、重慶等地都宣布取消“O牌”,青海和湖北等省也相繼取消了“O”牌的特權并嚴格規范使用,取消“O”牌的省區市已接近全國一半。
記者從省交管局獲悉,全省冀O車牌車輛一萬多輛,和全省近千萬輛機動車保有量相比,二者的比例約為1:1000。省交管局相關人士介紹,目前,已接到通知,相關部門正在制定O牌車改換民用號段的方案,省交管局將嚴格執行,屆時,所有的冀O牌照車輛將全部轉為民用,具體采用自編自選還是隨機配發號牌還有待下一步明確。
O牌車特權并無法律規定
記者獲悉,河北省的O牌車發放,需要省交管局多位負責人層層批示,審批程序相對嚴格,且按照申請單位的人員和已擁有的制式警車數量予以配比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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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冀O號牌的消息一出,引發網友強烈關注,很多網友認為這是取消特權的象征,事實上,O牌車的“特權”沒有任何的法律規定。比如,網友一直認為,O牌車可以享受免交過路費,實際上2013年修改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規定,軍隊車輛、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志的制式執法車輛,以及經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其中不包含各地的O牌車。
制式警車送孩子被監督 網友擔心取消特征監督難
就在4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布了一張圖片,河北政法學院的學生宿舍樓下,一輛冀F3097警的制式警車停在樓下,“年輕女孩和中年婦女上下警車拿證件拎行李,顯然是送孩子上學的架勢。”
而根據我國《警車管理規定》:公安機關用于執行偵查、警衛、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邏車、勘察車、護衛車、囚車以及其他執行職務的車輛;國家安全機關用于執行偵查任務和其他特殊職務的車輛;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用于押解罪犯、運送勞教人員的囚車和追緝逃犯的車輛;人民法院用于押解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囚車、刑場指揮車、法醫勘察車和死刑執行車;人民檢察院用于偵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現場勘察車和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囚車。警車除執行上述任務外,不得挪作他用。
同時規定,警車應當由警車所屬單位的人民警察駕駛,駕駛警車時應當按照規定著制式警服。
這則微博經過網友轉發后,5日11時左右,保定“蠡縣網絡公安發言人”的官方微博稱,9月5日,開制式警車送孩子上學的民警被免職并行政記大過處分。
有網友在其后的評論中說,制式警車還有監督的標識,如果將O牌車取消換做民用號段,特權不取消,監督都將變得不現實。
還有網友留言稱,是否取消了O號段,又將啟用新的號段專用?陷入取消又復活的怪圈。此前曾有社會學家認為,O牌車的取消與否都不應與特權相對應,制度的約束比形式的改變更重要。O牌車的取消之余,更重要的是開啟公車改革,健全民主和法制。但是在推動這項改革前,取消象征“特權”的O牌,仍不失為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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