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教育局日前發布通知,關于加強民辦幼兒園定級評估管理。《通知》提出,幼兒園應嚴格按核定的辦學規模招生,并在醒目的地方公示本園的最大班級數和招生數,嚴禁任意增加班級數,擴大班生規模。
根據要求,各區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對本區民辦幼兒園的年檢評估定級,科學核定每所幼兒園的最大辦學規模和招生數,并在暑假期間向社會公布民辦園評估定級年檢結果以及各園的最大辦學規模和招生數,指導家長選擇合格、規范的幼兒園。
另外,幼兒園不得使用盜版教材或非法出版物,不得擅自使用未經審核的境外教材。在課程內容設置上不片面迎合社會上的不合理需求,不提前教授小學的知識內容,不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收費性的興趣班、培訓班。
關于命名,《通知》明確民辦幼兒園命名應與辦園實際相符,避免產生誤導作用,不得冠以“雙語”、“英語”、“藝術”等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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