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原來中學、小學教師職務系列是相互獨立的。改革后,將統一設置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職稱。
福建省圈定福州、廈門、三明及省屬中小學(含幼兒園)試點改革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昨天,廈門市教育局就此召開部署會議并提出實施方案。
有以下幾個熱點值得關注:1.廈門中小學教師也可以評正高了;2.職稱評審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3.在職稱競聘量化評價方面設有3個加分項:班主任、教齡和支教。
中小學統一起來
此次實施改革的范圍包括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教育督導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專業技術職務是中小學教師系列的事業單位。
據了解,原來中學、小學教師職務系列是相互獨立的,改革后將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職稱。
另外,將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評聘工作在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
支教一年以上加3分
實施方案明確,評聘時將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激勵中小學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的原則。
就考核評價而言,除職稱競聘量化評價分100分外,另設3個加分項。具體是:1.根據教師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或年段長工作年限予以加分,每年加0.3分,滿分3分;2.按教齡每年加0.3分;3.經市、區教育部門選派到省內其他地區全職支教一年及以上的教師加3分。
過渡手續統一辦理
根據方案,各區、各校應按照新的職稱體系統一辦理過渡手續。對已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師職務任職資格但未聘用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原則上資格予以保留,等相應崗位出現空缺時,可按規定程序競聘上崗。
崗位聘任期一般為兩年,聘用人員能上能下。對于經考核確實未能履行崗位職責的不予續聘,同時也不予參加崗位晉升的競聘,但可參加下一級崗位的競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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