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事考試網公布2013年太原市公安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已劃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為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得低于45分。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前還需通過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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