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不僅給我們上課,還陪我們用餐,吃飯的時候看見老師也在,心里感覺特別溫暖、特別安全。”10月29日,晉城市實驗中學高三91班的申瑾對記者如是說。
為督促晉城市學校 (幼兒園)食堂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讓學生吃得更放心,晉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再出新招,在全省率先推出學校(幼兒園)“陪餐制度”,對陪餐過程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及時處置,對學生及家長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與食堂負責人溝通。
校園“陪餐制度”規定以校方為主體,學校(幼兒園)食堂必須指定負責人、教師代表 (每餐至少各1名)陪同學生就餐,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并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做好陪餐記錄。陪餐人員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應立即指出,并監督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及時整改。目前,該舉措已經在全市各個學校廣泛推開。
據晉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冰介紹,推行校園“陪餐制度”,已成為學校食堂強化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是發現和解決食品安全、質量問題更為直接、快捷的有效途徑,深受學生和家長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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