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6月14日出臺“八項規定”,切實為學生減負。“八項規定”重點加大了處罰力度,其中提出,凡違反規定利用節假日集體補課的,對公辦學校,校長一律作免職處分,對民辦學校,當年年檢結果為不合格。
據悉,“八項規定”從嚴格執行課程計劃、控制學生在校時間、控制家庭作業總量、嚴格控制補課、嚴格學生用書管理、考試次數、規范招生行為和嚴格競賽管理等8個方面,對學校管理提出要求。其中,學生在校體育活動時間、在校學習時間、家庭作業總量、考試次數等被一一量化。
河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八項規定”的部分內容之前也曾出臺過,但是,一些地區和中小學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背教育規律、片面追求升學率的現象,隨意增減課程、作業過多、考試頻繁等問題依然突出。這次出臺“八項規定”系統強調,希望引起學校重視。
據了解,“八項規定”將從7月1日起開始執行。除對違反規定利用節假日集體補課進行嚴厲處罰外,對違反“八項規定”其它要求的,責令限期一周改正,逾期不改或再次發生同一問題的,將對學校校長予以警告處分。對違反規定超量布置家庭作業、參與集體補課及進行有償家教的教師,當年內不允許晉升職稱及參加評優、評先、評特等活動,情節嚴重的將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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