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特勤大隊日前查獲3輛黑校車,這些車均屬于個人所有的非營運車輛,也未按照規定噴涂校車專用標志、標識,未取得校車通行證和按照規定路線行駛,其中一名司機李某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
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使用未取得校車通行證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特勤大隊表示,這3輛“黑校車”將按上限進行處罰,杜絕私自降低處罰標準、內部人員說情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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