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太原市教育局在秋季新學期教育工作會上表示,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外出代課,在節假日和休息日也不得外出代課,進一步規范教師從教行為。
會上,還通報了4名教師違規外出代課的處罰情況:某中學化學教師王某、宋某,某小學教師王某在民辦培訓學校代課收取代課費。經調查核實,太原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已經責令相關教師停止補課收費行為,對校領導班子提出嚴肅批評,同時責成學校對3名教師嚴肅處理。經各學校校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3人行政警告處分,扣除當年績效工資,3年內不得評先評優和晉職晉級,在校內做深刻檢查,進行通報批評。某中學外聘初中數學教師趙某應聘在民辦學校代課。經調查核實,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已經責令外聘教師停止補課收費行為,責成學校立即辭退外聘教師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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