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太原市高校畢業生見習基本生活補助提高到不低于我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最新政策,自2013年7月1日起,我省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補助應不低于我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不低于3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太原市要求全市嚴格執行此規定。
我省一類地區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290元,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7.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0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將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我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50%對見習單位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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