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今年自治區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內蒙古公務員考錄每年將安排不低于招錄總數15%的職位,面向“三支一扶”、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人才儲備計劃等6類服務基層服務期滿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定向考錄。
此外,為促進6類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就業,文件中還規定,內蒙古選調優秀大學生到蘇木鄉鎮工作也將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職位,面向6類服務基層服務期滿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進行選拔。實施相關項目的事業單位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相應崗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旗縣及旗縣以下事業單位每年將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的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業單位每年將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20%的崗位,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今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再對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加分政策,學歷和專業條件可適當放寬。
另外,在服務地參加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不受盟市、旗縣戶籍限制。凡在內蒙古境內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服務期限計算工齡,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準予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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