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在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第一中學的網站上,一則《2013年招生計劃》的文章中,在班級設置一條中,“重點班”的招生條件為: 2013年臨河地區統招線上被我校正式錄取的考生;全市中考成績在我校統招線下一定分數段內且按規定交納擇校費的考生。“擇校費”這3個字尤為顯眼。那么,這擇校費是否合情合理呢?
無獨有偶,在百度貼吧“烏拉特前旗吧”中,一網友發帖稱:“只因平時沒好好學習,附中在這招特招藝術生,我畫畫過關了,中考文化課差0.1分,結果附中要求交擇校費12000元,這不是要人命嘛,結果我爸下血本給掏了。唉,高中三年不能混了,再混我就對不起人民,對不起我老爸那12000元啦。”帖子中所稱的附中就是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跟帖中有網友稱:“要是在前段時間,我覺得挺貴的,但現在真覺得一般。感覺現在開個醫院和學校挺掙錢的。”
收取擇校費都寫入了學校的官方網站,并且拿出來公然討論,那么,擇校費的存在是不是有合理的依據呢?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巴彥淖爾市發改委收費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2003年623號文件的規定,巴彥淖爾市高中學校的擇校費不允許超過4000元/學年。所以,高中學校按照該規定,三年收取12000元的擇校費是合理的。
隨后,記者采訪了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的郝副校長。對方稱,2013年學校計劃招生1000人,其中統招生700人,中考分數線根據各初中學校的情況定為5.9—6.5分。另外招收100名特長生,剩余的200人被稱為“擇校生”。
郝副校長稱,學校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原則,人數是按規定的“擇校生”不超過招收總人數的20%來選擇,分數要求相當嚴格,拿臨河四中和五中來說,中考分數不低于6.4分才被劃為“擇校生”的范疇。收取的擇校費也是按照上級政府單位的規定收取,三學年共計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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