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出臺了2012年低收費民辦幼兒園補貼申報方案。福建省明確,省級財政今年將對全省城鄉辦園規范、質量合格、低收費、普惠性的民辦幼兒園給予補貼。
據了解,福建省此次確定的申報對象為2012年8月31日前已取得辦園許可證、入園幼兒人均月收費在150元以下(不含伙食費和經物價部門核準的幼兒接送交通費)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除在物價局報備過的低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若具有以辦興趣班、實驗班、特色班為名進行高收費等不規范行為的,不得列入補助范圍。
根據通知,符合條件的低收費有證民辦園將根據福建省學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統中2011-2012學年末在園幼兒數,按照每人100元/年的標準予以補貼,所有補貼將用于民辦園購置設施設備、安防維護設施等,以及園舍大型維修項目支出和園舍零星設備購置或維修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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