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獲悉,《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管理規定(試行)》辦法確定,從今年起,內蒙古自治區級普通高中示范校學生轉籍要嚴格執行“同級轉入(出)”的原則;內蒙古自治區所屬普通高中學生原則上不辦理轉籍。
按照規定,新生考籍的建立執行相關程序。凡內蒙古自治區內各級政府、社會團體及公民個人開辦的普通高中錄取的高一新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籍注冊。考籍號即為準考證號,一經確定,將一直使用到高中畢業。凡已取得一所普通高中考籍的學生,其他學校一律不得再為其重復建立考籍檔案。
在考生轉籍方面,內蒙古自治區所屬普通高中學生原則上不辦理轉籍。但因家庭住址遷移,在原學校上學確有困難,可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持戶口遷移證和轉學證明向轉出(入)學校提出轉籍申請,經學校審查同意,出具轉籍證明。
內蒙古自治區級普通高中示范校學生轉籍要嚴格執行“同級轉入(出)”的原則。普通高中畢業年級學生不能轉籍。同一旗(縣、區)內不準轉籍。
此外,凡在高中階段進入我區所屬各普通高中學習但不具備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籍的借讀生,可申請在所借讀的學校建立考籍,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的學業水平考試,并為其出具相應科目的等第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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