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泉州市2012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時間為6月21日至6月23日。中國教育在線從《泉州市2012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中得知,凡參加報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以加分的形式(加分照顧不能累加,僅取分值最高的一項),計入該生的升學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總分后參加錄取:
1.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可照顧20分。此類學生必須出具由各縣(市、區)民政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作戰部隊和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以及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必須出具由各縣(市、區)民政局、人武部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獲得省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顧10分,獲得設區市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必須出具省、設區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協會)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2.少數民族學生,可照顧加分。對散雜居住在泉州市區(鯉城、豐澤、洛江)的少數民族初中畢業生,可照顧3分;對縣城及縣以下地區的少數民族初中畢業生,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須出具所屬縣(市、區)民族工作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3.屬農村獨生女和二女結扎戶,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須出具所屬縣(市、區)計生部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4."三僑子女"、臺籍學生,可照顧3分。此類學生須出具所屬縣(市、區)僑務部門或臺工辦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5.在初中階段,獲得以下所列獎項者,可加3分。由泉州市教育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和省科協共同主辦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者;由泉州市教育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性美術、音樂現場比賽(不含作品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者;由泉州市教育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性體育競賽獲得省級單項前六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
據了解,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必須填寫泉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編制的《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連同有關部門的證明,于5月13日前交到學校,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照顧錄取對象應在學校公示3天,各學校將公示后無問題的考生按"招生注意錄取花名冊"的要求初審、造冊、審核,并加蓋公章,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所屬縣(市、區)招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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