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月,山西省各地中小學校相繼迎來寒假。1月10日,山西省教育廳對寒假期間中小學的辦學行為提出了明確要求。
據了解,山西省教育廳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借口占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或集體補課。要認真按照我省《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不得組織有償家教”的法律規定,嚴格規范教師假期補課。放假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要向教師提出要求,堅決不得組織學生進行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學科輔導班和學科競賽、補課。對假期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組織補課要嚴格查處,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我省《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中“對不能履行教師職責、喪失教師資格的教師,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予以辭退”要求,進行嚴肅處理。
今年寒假期間正值天氣寒冷,道路情況比較復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學生放假返家和開學返校的交通安全。在學生放假集中返家和開學返校這一特殊時期,要主動會同當地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大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和查處力度。教育廣大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堅決不乘坐農用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拼裝車、報廢車、非法改裝車和非法營運車等車輛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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