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廈門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提高至每生每年750元,自此,廈門從小學到高中的生均公用經費實現“統一”。
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是保證學校正常運轉的必須經費。長期以來,同是公辦校,但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卻有很大差別。
之前,普高部分,每生每年的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是:市本級、思明、湖里為750元,海滄、集美、同安、翔安分別為650元、426元、460元、340元。
中職部分,每生每年的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是:市本級(不含工商旅游學校、電子職業中專、輕工學校、化工學校、藝術學校、體育學校等普通中專)為750元,海滄、集美、同安、翔安分別為650元、426元、440元、320元。
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昨日聯合發布《關于統一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的通知》,今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統一提高至每生每年750元。可以看出,提高最多的是翔安,普高每生每年的公用經費從以前的340元提至750元,增加了410元;中職更是從320元提至750元,增加了一倍多。
《通知》說,集美和海滄新增的生均公用經費,由市財政給予25%補貼;同安、翔安新增的生均公用經費,市財政給予50%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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