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video></cite><var id="ddhtb"></var><var id="ddhtb"><video id="ddhtb"><listing id="ddhtb"></listing></video></var>
<var id="ddhtb"><strike id="ddhtb"></strike></var>
<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menuitem id="ddhtb"></menuitem></video></cite><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video></cite>
<var id="ddhtb"></var>
<cite id="ddhtb"></cite>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var id="ddhtb"></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ins id="ddhtb"><span id="ddhtb"></span></ins>
<var id="ddhtb"><strike id="ddhtb"><listing id="ddhtb"></listing></strike></var> <menuitem id="ddhtb"><video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video></menuitem><menuitem id="ddhtb"><span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span></menuitem>
<ins id="ddhtb"><noframes id="ddhtb">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var id="ddhtb"></var>
<var id="ddhtb"></var>
<var id="ddhtb"></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var id="ddhtb"><span id="ddhtb"><var id="ddhtb"></var></span></var>
<var id="ddhtb"></var><var id="ddhtb"><video id="ddhtb"></video></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內蒙古2010區直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首頁 > 

地方

 > 內蒙古

 > 內蒙古2010區直事...

內蒙古2010區直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010年自治區政府直屬(含部門所屬)

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2010年自治區政府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現將2010年自治區政府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面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進行公開招聘的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公開招聘計劃

本次共有18家自治區政府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478名在編工作人員。詳情請點擊用人單位招生簡章查看。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戶籍要求:內蒙古生源高校畢業生或具有內蒙古戶籍(發布招聘公告前戶籍在內蒙古)的人員(個別緊缺專業戶籍不限);對非內蒙古生源高校畢業生或不具有內蒙古戶籍,但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學位的人員以及在我區服務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列入旗縣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儲備計劃的“儲備人才”,符合崗位要求的也可以應聘。

4.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詳見各用人單位招聘簡章及崗位需求表)。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在國家沒有出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標準之前,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即符合該標準規定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詳見各用人單位的招聘簡章和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2011屆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讀研究生。

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公開招聘考試內容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測試(面試)兩項內容。公共科目考試為《綜合素質測評》;專業測試(面試)的內容、方式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確定,可采取專業科目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并在其招聘簡章中予以明確。

四、公開招聘報名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可直接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進行網上報名、交費和打印準考證。

2、報名時間為2010 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18:00點,交費時間截至2010年11月22日18:00點。應聘人員務必于2010年11月29日-12月3日18:00點前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3、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對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應聘人員應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本人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應通過網上銀行進行交費。交費成功即確認完成報名。未按照要求在11月19日前上傳照片或未在11月22日前交費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應聘人員如有疑問,請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咨詢。

5、報名費每人20元、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50元,每名應聘人員需在網上交報名費和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共70元;專業測試(面試)考務費50元由用人單位在資格復審時收取。

6、每個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4及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相應調整招聘計劃。招聘緊缺專業人才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的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經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后可適當降低。

7、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在11月15日開始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部門須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截止日期11月21日)。

五、考試和資格復審

(一)公共科目考試

1、公共科目考試為《綜合素質測評》筆試,滿分100分。

2、公共科目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試卷統一漢文制卷。

3、考試地點:呼和浩特市。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4、公共科目考試時間:2010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

5、公共科目考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加權前加2分;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列入旗縣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儲備計劃的“儲備人才”,在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加權前加2分。同時具備以上兩個加分條件的,在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加權前加3.2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儲備人才”等應聘人員,經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及項目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具有加分資格。

6、“儲備人才”加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正式列入旗縣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日常管理,儲備已滿2年,服務期滿未超過3年(2007年11月19日后服務期滿的)且未被正式錄用到機關或聘用到事業單位(列入行政或事業編制)工作的。

符合加分條件的“儲備人才”報考者,須在11月21日前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送當地旗縣(市、區)人事局,由旗縣(市、區)人事局及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包頭市公務員局逐級審核其有關材料(儲備協議書、原始花名冊和儲備兩年期間的年度考核表),并由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包頭市公務員局在12月2日前報送自治區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經自治區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和項目管理部門確認后,方具有加分資格。

7、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應聘人員的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同時按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專業測試(面試)范圍初步人選,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對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專業測試(面試)。

8、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9、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復習材料和考試大綱。

(二)資格復審

1、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的應聘人員必須登陸報名網站打印專業測試(面試)準考證,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和復印件、專業測試(面試)準考證和相應證明材料等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3、資格復審時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年齡、民族、學歷、學位、專業、加分條件等信息。凡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報職位條件的,一律取消專業測試(面試)資格。

4、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導致應聘崗位未形成競爭、無法開考的,從該崗位未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參加專業測試(面試),同時報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備案。

六、專業測試(面試)

1、專業測試(面試)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可以采取專業科目筆試、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技能測試等方式,既可采取一種方式,也可采取多種方式。專業測試(面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專業測試(面試)方式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確定并報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備案。

2、專業測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安排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確定,并在招聘簡章中或專業測試(面試)前對測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3、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專業測試(面試)的成績加權方法,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確定,并在招聘簡章或專業測試(面試)前公布。

4、專業測試(面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加權前加3分;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列入旗縣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儲備計劃的“儲備人才”,在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加權前加3分。同時具備以上兩個加分條件的,在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加權前加4.8分。

5、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詳見用人單位的招聘簡章,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崗位總成績如出現并列,比較小數點后第3位數字,以此類推。

6、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加權考試總成績后,按照招聘崗位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同時按照該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并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體檢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具體組織實施,在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專業測試(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派員進行。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具體時間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確定。考核不合格的,從參加該崗位專業測試(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確定擬聘人員

用人單位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由單位負責人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報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備案。

九、公示和聘用

1、對擬聘人員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的網站上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的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辦法》(內人發〔2005〕22號)的有關規定,按照管理權限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的聘用或調動手續。

4、受聘人員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內黨辦發〔2005〕17號)實行聘用制管理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區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合同鑒證。

5、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按規定不實行試用期的受聘人員,用人單位直接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6、對已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尚在聘用期內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十、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0471——6944911

舉報電話:0471——6913124

未盡事宜及臨時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的“2010年自治區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專欄”。

本簡章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欧美疯狂做受xxxx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