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震局2011年度招考公務員面試通知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中央機關直屬機構2011年度招考公務員面試工作部署要求,現將我局2011年招考公務員面試工作安排情況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
二、面試時間、地點
1、時間:2011年2月25日上午9:00,考生須當天上午8:30前進入候考室,并參加面試順序抽簽。遲到或缺席的將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面試工作的有關規定,取消面試資格,并不再安排補考。考生必須遵守面試考場規則,遵守保密要求,有作弊行為的,即取消面試資格。
2、地點:山西省地震局辦公樓(山西省太原市舊晉祠路二段69號)。乘車路線:太原火車站乘坐618路公交車到山西省警官高等專科學院下車,位于山西省警官高等專科學院西側。
三、面試電話確認時間
參加面試的考生請務必于2011年2月21日下午16:00前電話確認本人是否參加面試,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我局將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進行遞補面試考生。
面試確認電話:0351-5610612
四、面試資格確認時間
電話確認的考生于2011年2月24日9:00~16:00在山西省地震局辦公樓311房間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資格復審材料需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需提供:身份證(工作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登記表、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在面試前提供確有困難的,也可于考察前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復印一份留存。缺少上述證件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
(二)面試考生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于提供虛假證件及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并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六、體檢(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的面試成績應達到當天本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根據錄用職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錄用職位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察),體檢在面試后第二天進行。體檢安排在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省定點醫院。體檢(考察)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的意見》(國公局發[2011]3號)要求進行。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七、其他事項
面試、體檢期間考生食宿費、路費、體檢費自理。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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