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內蒙古政法機關公務員考試公告已于3月16日對外公布,此后又陸續發布了各用人單位的招考簡章和相應職位表。本次考試計劃面向社會招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位的公務員2926人。其中,法院系統579人,檢察院系統358人,公安機關1130人,森林公安機關217人,司法機關562人,其他政法機關80人。
為了能夠讓考生更好地了解招考職位的具體情況,綜合自身條件,有策略地進行報考,中公教育專家提供了詳細的職位信息,供廣大考生參考。
一、 學歷要求
1、人民法院
2、人民檢察院
3、公安系統
4、司法系統
法院和檢察院系統對學歷的要求集中在本科,絕大多數職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另外,除了個別對專業素質要求較高的職位需要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或者研究生以上學歷外,大部分職位只需要具備國家承認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即可報考。
二、 專業要求
1、人民法院
2、人民檢察院
3、公安系統
4、司法系統
本次由于是政法機關公務員的招錄,招考人數較多的專業集中在法學、法醫學、公安、刑偵、檢驗等專業;當然也有很大一部分職位需要漢語言文學、會計、教育學及計算機、通信等相關專業。考生可以根據自身具體情況有策略地報考。
三、 其他條件
1、 人民法院
2、 人民檢查院
3、 公安系統
4、 司法系統
除人民法院外,人民檢察院、公安系統和司法系統,都對性別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在有性別要求的職位中,男性占較大比例。但這并不意味著女性的錄取機會減少,因為也有很大一部分職能性質的職位不作性別要求。
人民法院沒有對性別作過多限制,但對一定基層工作經驗提出了要求,并有個別職位需要精通蒙語和漢語,這為少數民族考生提供了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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