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2010年行政機關考錄
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試公告
運城市2010年行政機關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試工作定于2010年12月12日下午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試對象
根據考試成績(考試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各招考錄用職位計劃1:1確定體能測試對象(體能測試人員名單見附件2)。
二、體能測試時間、地點
時間: 2010年12月12日下午1:30
地點:運城學院師范分院(原運城師范學校)
地址:運城市鹽湖區府東街172號
三、體能測試項目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本次體能測試項目為:
男子: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引體向上、1000米跑。
女子: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仰臥起坐、800米跑。
四、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量化,實行單項百分制計分。考生4項成績合計得分在200分(含)以上且其中三項成績分別在30分(含)以上者為體能測試合格。(具體標準見附件1)
六、注意事項:
(一)體能測試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能測試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試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違者取消測試資格。
(二)本次體能測試不安排復測、補測,應自己調整身體狀況,考生也不得在測試時以身體不適為由提出緩測。
(三)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務必于下午1:30到測試地點報到。凡遲到10分鐘以上或缺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生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禁止穿跑鞋。
(五)體能測試的成績當天在師范學校大門口張榜公布,并在運城人才市場網予以公告。
(六)體能測試結束后,測試合格者方可參加下一步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1:《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附件2:《體能測試人員名單》
咨詢電話:0359—2660407
運城市考錄領導組
二0一0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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