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公務員錄用面試和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現將我局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2010年3月3日上午9時
考生請在面試當日上午8:30分到達候考室進行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截止當天8:50分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地點
面試地點:山西儲備物資管理局機關大樓六樓會議室(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81號(華明大酒店旁))。
乘車方式:從太原火車站可乘11路到狄村下車或乘812路到電機廠下車即到。
三、面試確認及資格審查
(一)面試確認
我局將根據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考生報名時登記的電話逐人進行面試確認,考生亦可主動聯系進行面試確認。考生聯系電話有誤且未主動聯系我局而無法進行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審查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2010年3月2日上午11:00前到山西儲備物資管理局勞動人事處報到,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學歷學位證(已畢業人員)、準考證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登記表等。對于在職考生,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凡有關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考生的面試資格。
四、考察(體檢)人選產生原則和辦法
1、原則和辦法: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實行等額考察,即:考察(體檢)的人數與錄用計劃人數比例為1:1。如在考察或體檢階段,第一人選主動放棄或不合格,將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2、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占50%,面試成績占50%。
五、其他事項
(一) 面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未帶身份證者,不得參加面試。嚴禁考生攜帶通訊設備進入考場,已攜帶的須交工作人員統一管理。如攜帶通訊設備而未上交者,一經發現取消面試資格。
(二) 在面試前,考生要簽訂保密協議。考生必須遵守面試考場紀律,若有作弊行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考生面試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對外泄露試題信息。
(三) 面試前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聯系。
(四) 聯系人:王新建、裴晉清、李銳
聯系電話:0351-7074943、0351-7040346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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