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干部隊伍建設和實際工作需要,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批復同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決定以遴選的方式從全區已登記的公務員中補充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人數和范圍
本次計劃遴選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4名。遴選在全區范圍內進行,符合遴選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遴選條件和資格
遴選工作在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紀檢部門的指導、監督和參與下,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織實施。除必須符合《公務員法》的規定和區內已登記的黨政機關公務員等限制條件外,遴選公務員對象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主任科員以下職務公務員;年齡在35歲以下(197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2.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博士、碩士學位者優先。
3.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和黨政群機關工作經歷,優先考慮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選調生。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分析能力,具有機關文稿寫作方面的實踐經驗。
三、遴選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1.遴選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的形式。按照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加權后的總成績確定考察入圍人選。命題及評卷、評分等工作在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指導下,委托專門機構負責。
2.報名、推薦和資格審查。本次遴選公務員的報名和推薦工作,以本人自愿報名、盟市廳局推薦和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審查資格的方式進行。根據以上必備條件,先由本人自愿報名并填寫《內蒙古黨委宣傳部遴選公務員登記表》,經盟市委宣傳部、廳局人事處統一初審、核實后,報送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干部處。
推薦人選的工作結束后,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干部處根據報名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并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應試人員名單。
3.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均用漢語和漢語文答題。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重在考察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基本知識素養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開考比例不低于1:4。
筆試為一張試卷。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成績通知本人。依據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考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入圍人選。
4.考察。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將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5.考察工作結束后,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選調對象。
6.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各方面情況,提出擬選調人選,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部長會議審定。
7.選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免去其職務)。試用合格者報組織部門履行調入手續,不合格者繼續回原單位工作。
四、遴選工作要求及其他事宜
1.遴選工作一定要嚴謹認真,確保公正公平,確保選出高質量、高水平的人才。
2.為加強對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遴選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總體安排部署和指導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與遴選工作相關的日常事務。
3.確定推薦的人選,要求填寫《內蒙古黨委宣傳部遴選公務員登記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任職文件復印件及近期一吋同底免冠照片3張。各地和各廳局要在2009年6月10之前將推薦人員材料,一并報送到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干部處。
考試時間、地點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干部處聯系電話:0471-4812643、4811568
附:內蒙古黨委宣傳部遴選公務員登記表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宣傳部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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