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類 應參加考試科目: 語文 數學(文) 史地 英語 理工類 應參加考試科目: 語文 數學(理) 理化 英語
備 注:省外院校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為實際計劃數。省內院校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數暫不確定并標注為“1”,
在報名考試后,根據院校生源情況補充編制省內院校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數。
1、文史類 (高起本)
2、理工類 (高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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