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紀委、監察局9月下旬出臺規定,太原市今年選派的大學生“村官”一律不得隨意借調、脫崗。此外,監察部門還督促各縣區,要盡快到位大學生“村官”所應享受到的各種待遇。
從今年開始,太原市、縣、鄉三級都建立了高校畢業生村干部信息庫,跟蹤他們的管理、培養和使用情況。按照有關精神,落實選聘人選的人事代理、落戶、工資福利、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項待遇。針對過去部分大學生“村官”在任職期間私自去企業打工、高校上學的現象,太原市今年特別規定選聘“村官”要自覺堅守工作崗位,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外,都要在村(社區)工作,相關部門也不能以參加中心工作、工作需要等理由借調、借用選聘人選離開村(社區)從事其他工作。
辦法同時規定,高校畢業生任村干部前,要集中對他們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崗前培訓,幫助他們盡快了解農村情況、熟悉農村政策,掌握處理農村問題和矛盾的基本方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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