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及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發的《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均可提出課程免考申請。
第三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分類:
1、思想政治理論課: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中國近現代史綱要、“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2、公共基礎課: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工專)、高等數學(工本)、高等數學基礎、線性代數、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二)、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物理(工)、大學語文、漢語文、計算機應用基礎、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英語(一)、英語(二)、日語(二)、俄語(二)、政治經濟學(財經類)、經濟法概論、經濟法概論(財經類)等。
3、專業課。
4、實踐性環節考核(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或畢業論文等)。
第四條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免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有專業,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論課;可免考已學過成績合格且名稱相同的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理工類(理科或工科)本科及以上的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工專)、高等數學(工本)、高等數學基礎、線性代數、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二)、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
3、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學過外語且成績合格者,可免考相對應語種的藝術專業英語、旅游專業英語、英語(一)、英語(二)、日語(二)或俄語(二)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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