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4日)下午,省政府召開全省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和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電視電話會議,介紹了山西省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實施方案的具體實施范圍和標準。其中,高校附屬中小學學生也享受免費義務教育。
山西省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范圍包括,城市(含縣級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城市(含縣級市)中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企業辦學和部門及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的學生,按照當地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同步享受免學雜費政策。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繼續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
山西省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標準,按照山西省“一費制”方案執行,小學每生每?50分,初中每生每年310元,特教學生每生每年310元。這個標準包含了基本雜費、取暖費和信息技術教育費。省政府明確表示,各地不得縮減范圍,降低標準。
山西省確定了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所需資金的分擔辦法,中央財政安排50%的獎勵資金,山西省應安排的資金由省、市、縣財政按5∶2∶3比例安排。經費隸屬關系屬于省級管理的城市小學、初中免費資金由省財政全額負擔,企業辦學的免學雜費資金按隸屬關系由各級財政負擔。
山西省將以流入地為主和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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