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高考在即,考生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福建省招委會日前公布了2011年高考《考生須知》,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外語科14:45以后禁止遲到考生入場)。
根據要求,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暫未辦理身份證或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帶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蓋壓角公章的戶籍證明)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準時進場參加考試。若感到身體嚴重不適時應主動向考點工作人員或監考老師報告。
考生入場,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個別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特別要注意的是,考場內考生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驗。考生入座后還必須在“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簽到表”上簽名。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欄目。對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楚的答卷、答題卡將無效。
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外語科14:45以后禁止遲到考生入場)。同時,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也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應服從考點管理人員指揮。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紙、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或墊板帶出考場;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要立即停筆。
省招委會表示,考試全試程實行視頻監控,并回放審看,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誠信應考。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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