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繼續打好“五大戰役”、大干“十二五”開局之年的決策部署,日前,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2011年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環境整治建設戰役實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工程學院土木工程系教授畢賢順《關于福州大學城高校周邊環境亟待治理的建議》,反映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經過幾年的建設已近尾聲,建設對福建地方和海西發展的作用正在凸顯,但與新校區發展不協調的周邊環境、安穩等問題也隨之而來,希望政府協同各有關職能部門,盡早解決新校區高校周邊環境的遺留問題。該建議得到省領導的高度重視并作出批示,要求省、福州市有關部門提出新校區片區建設方案。
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長陳樺,副省長、福州市市長蘇增添率領省和福州市有關部門、閩侯縣等有關負責人,察看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周邊環境整治及項目建設情況,并主持召開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環境整治工作會議。根據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結合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項目建設實際,福建省制定該《方案》。
全面實施新校區環境整治建設戰役
根據方案,福建省按區域、分階段、明確責任單位,實施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的項目建設、征遷交地、環境整治三大方面攻堅戰。
根據方案,2011年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重點建設項目方面,要求完成投資不少于9億元,新開工建筑面積46萬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積26萬平方米。如,高校續建及公共項目方面,要求省大學生體育場館12月單體竣工;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一期力爭6月份完成基礎工程、12月結構封頂并進入裝修;福州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陽光科技大廈5萬平方米10月開工,12月完成地下室工程;福建電大現代遠程教育中心12月部分項目結構封頂等。
征遷交地方面,要求各高校征遷交地遺留問題除廟宇和祠堂年底完成外,其他工作8月前全部完成;項目征遷交地工作滿足項目建設要求,年底大部分完成。
環境整治方面,要求南、北片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中心共享區規劃商住用地調整、招商和前期工作要取得實質性進展。
方案要求,通過一到二年的努力,把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建成管理規范、運作有序、環境優美、平安和諧的新城區。
三項措施確保完成任務
為切實加快推進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征遷交地、環境整治和工程建設進度,方案要求,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負總責,經常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蹲點掛帥。
細化方案,責任到人。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建設和環境整治總體目標和責任分工,科學安排各自項目和環境整治工期。對遲遲不建立標準化管理制度或者有標準不落實的,要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對未開工項目,建設單位要把標準化管理作為選擇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必備條件,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重視和抓好建設工地及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對惡意阻工、破壞設施、偷盜材料等現象和黑惡勢力堅決予以依法處理。各高校要銜接好教學和在建項目關系,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區。
完善信息報送和檢查考核制度。在建重點項目建設、環境整治實施情況,由各項目建設單位明確專人報送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管委會匯總后報省重點辦。征遷交地情況,由閩侯縣政府或授權部門匯總后報送福州市政府、省重點辦。全面落實分級管理單位目標責任考核和參建單位業績信譽評價,半年和年終對戰役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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