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招辦5日發布了2011年高考 “注意錄取”考生填表、辦理相關證明的辦法。市招辦提醒說,《“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應在5月20日之前辦理完畢,由報名學校交至區招生辦。
“注意錄取”考生,即享受相關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如普通高考屬烈士子女的考生,屬省、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的考生等。
市招辦5日通報了相關部門接待考生辦理證明的時間:1.廈門市臺辦:5月10日-20日(5月14日、15日雙休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加班為考生辦理證明);2.廈門市教育局基教處、體衛處、職成處:接待市直屬學校辦理考生證明時間為5月12日-18日的正常上班時間;3.省、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的考生,因須前往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 (在福建省公安廳附近)開具證明,5月10日前應到廈門市見義勇為促進會咨詢辦理有關事宜;4.其他部門按照正常工作時間辦理。
廈門市招辦網站還公布了普通高考屬烈士子女的考生、競賽類獲獎考生等12種類別“注意錄取”考生填表、辦理證明的辦法,相關考生可登錄廈門市招辦網 站 (www.xmzskszx.net)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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