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11年春季省屬事業單位等公開招聘人員統一筆試加分手續的公告
現將辦理2011年春季我省省屬事業單位等公開招聘人員統一筆試加分手續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請符合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有關規定的人員于4月27-28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流動調配處(省政府大院8號樓510室)辦理加分手續,聯系電話:0591-87833713,聯系人:趙婷婷。
2、請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專門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委辦[2006]73號)和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的有關加分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于4月27-28日到福州市東大路人才大廈12層1207室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辦理加分手續,不在榕的人員以傳真方式提交材料,聯系電話:0591-87565225,傳真:0591-87546900,聯系人:蘇武。
3、請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團省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和省人事廳關于做好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相關文件有關加分規定的人員(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專門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于4月27-28日到福州市東街33號武夷中心6F團省委青年志愿服務中心辦理加分手續,不在榕的人員以傳真方式提交材料,聯系電話:0591-87541205,傳真:0591-87719872,聯系人:林瓊、陳李聰。
4、2011年4月29至5月2日,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將在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SY.FJKL.GOV.CN)對符合有關政策加分的人員進行公示。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受理以上手續的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即4月27-2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附:1、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委辦[2006]73號);
2、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
3、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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